区民政局
机构设置
对外办公时间:9:00-11:30 14:00-17:30 单位综合办公电话:010-84012469 机关办公地址:东城区幸福大街32号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调研、档案、接诉即办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提案议案、信息公开、民政科技、标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地方志、年鉴等撰写工作。负责应急、信访投诉和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基建、固定资产、后勤、车辆、安全保卫等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民政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二)养老服务科:负责推进落实、统筹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本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本区养老服务安全质量和标准化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本区养老行业协会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养老行业党委开展党建工作。负责本领域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老龄工作科: 负责拟定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研提本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老龄工作体系,组织、指导基层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区情宣传教育。组织拟定本区老年人社会参与和为老服务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工作。牵头负责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科: 拟订本区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负责区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开展等级评估、登记年检、考核评价、信用信息等工作。统筹指导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发挥服务社会作用。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指导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协调工作。负责本领域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社会事务科:负责本区殡葬管理工作,对无丧葬补助居民申请丧葬补贴资格进行核准。负责婚姻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区婚姻登记事务中心开展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见义勇为人员的行为审核、确认、奖励、保护、申报和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及派出机关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级界线和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线管理。承担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档案的管理。协助区委社会工作部开展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负责本领域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六)社会救助科:拟订本区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建立完善本区社会救助体系。监督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落实。负责指导开展临时救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教育、采暖等专项救助工作的实施。负责指导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落实并监督检查。负责本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由本区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领域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七)慈善福利科: 负责拟订本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公开募捐管理、信息公开、慈善信托备案管理等政策,对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慈善信托备案管理。负责对本区慈善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及交流合作。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建设。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协调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拟定本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儿童福利、孤困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登记和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推进儿童收养登记、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街道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拟订本区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遗产管理人相关工作。负责接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领域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八)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区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审计相关工作。
(九)组织人事科: 负责组织、人事、纪检、宣传、统战、政法、外事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部署及落实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十)北京市东城区婚姻登记事务中心: 负责婚姻登记政策的咨询解答;婚姻登记所需证件、证明的初审工作;婚姻登记信息录入工作;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信息的核实、登记;婚姻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查询与出证管理;负责婚姻登记颁证等与婚姻登记工作有关的职能。
(十一)北京市东城区民政事务中心:承担入驻区级、街道级服务大厅事项。负责本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事项,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负责统筹区、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平台建设;协助组织开展区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本区相关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本区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承担慈善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的职责。负责区级残疾人福利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残疾人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原有福利企业后续问题的处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北京市东城区社区服务中心: 承担本区养老服务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管理、安全监管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本区老年人福利政策的落实;承担本区老龄事业发展各项工作;负责本区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相关业务的事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北京市东城区养老服务中心: 负责本区养老信息维护和指导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资源的供需对接工作;负责区属养老机构日常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本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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