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投资促进中心

机构职责

区投资促进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委关于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心工作的集中领导。

(一)负责本区招商引资相关统筹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

(二)负责宣传、营销、推介全区投资环境;

(三)承担本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和综合服务;

(四)负责开展重点企业及项目的洽谈洽商;

(五)承担举办投资促进推介活动和项目对接会;

(六)落实本区投资促进、税源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

(七)负责本区重点园区、重点楼宇、重点企业、入驻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的服务协调工作;

(八)负责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数据库建设;

(九)研究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工作相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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