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迈阳光(北京)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京东体罚字(2021)01号

日期:2021-06-18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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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名称:乐迈阳光(北京)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MA01KR4M6E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陈渊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142231***********3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体育运动经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未配备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或者专职水上救生员
违法事实:营业期间存在1名救生员未持证上岗,救生员数量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未单独存放,未公示操作流程,未设置危化品标识,未设置出入库登记,氧气袋失效;配电箱未设置操作平面图。
处罚依据:违反了《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79号令,2007年4月1日实施)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依据《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行政处罚人民币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罚款金额(万元):1
处罚决定日期:2021-01-14 00:00:0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00:00:00
公示截止期:2022-01-13 00:00:00
处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101064881652N
备注:
数据来源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10106488165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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