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

机构职责

区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本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外商投资管理,组织实施外商投资政策,依法负责本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组织本区利用外资重大项目的论证、调度等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利用外资与世界贸易组织事务有关的咨询。

(三)负责本区投资主体在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指导本区外贸行业的外事工作和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促进服务外包发展和进出口贸易。负责外商来华邀请、经贸因公出国审核工作和加工贸易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商品流通和生活性服务业网点设施的布局规划。组织推进现代流通方式的创新发展和区域商务合作。协调本区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牵头负责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及相关行业发展促进工作。

(五)统筹推进本区商务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咨询、会展等商务服务业促进政策,扩大商务服务业社会化开放。推动本土商务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商务服务楼宇周边环境和配套服务的提升工作。建立健全商务服务业市场运行和行业发展监测体系。

(六)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政府储备,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七)负责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落实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及酒类流通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本区食盐零售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的审核管理。

(八)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监督管理检查本区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举办的促销活动,监督检查商业特许经营单位,指导开展行业服务管理和诚信文明服务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九)指导协调中国国际商会东城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城支会、北京市东城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北京市东城区商业联合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一)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承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十二)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