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东城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6-06-18 14:29    来源:东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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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12日在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东城区审计局局长刘立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东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度东城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和《北京市东城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25年度东城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以审计经济监督服务保障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宏观政策。着力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审计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内需与提振消费、推动科技创新与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审计监督,推动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分析统筹,聚焦关键领域。以推进高效监督为目标,强化审计分析,科学运用数据分析等新方式、新方法,精准切入和延伸关键领域、关键政策、关键部门、关键资金,做好经济体检,同时进一步优化审计资源整合与统筹,打通宏观与微观监督壁垒,聚焦行业间、系统内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用融合贯通的审计方式,实现监督形式与内容、数量与质量的辩证统一,充分发挥审计经济监督职能作用。

——强化调查研究,聚焦审改衔接。持续深化研究型审计,在审计各环节下足调查、研究功夫,揭示问题注重深挖体制机制层面漏洞和缺陷,提出建议注重措施效果和长效性,以揭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完善管理的方式,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时严厉查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权威和质效,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审计结果表明,2025年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扛好首都功能现代化的首善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2025年东城区聚焦主体业态,出台文化、金融业、数字经济等政策,进一步完善1+N”产业政策体系,大力推动完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区首期建设任务,加快隆福寺等商业商圈焕新升级和文旅等业态融合,开展汽车消费券发放等活动,加速产业升级、持续提升消费活力。坚持人民至上,推动宝华里项目完成首批居民回迁、彭庄拆迁滞留项目成功重启,有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国子监街区、故宫周边院落二期申请式退租,积极推进简易楼腾退、老旧小区改造、电梯更新等工作,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免费学前教育、普惠托育等一老一小服务政策,民生保障成效显著提升。总体来看,2025年度东城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5年东城区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平衡的财力为4,153,650万元,安排使用3,757,577万元,结转下年396,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1,310万元,同比增长3.7%;支出完成2,860,3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同比增长9.9%。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平衡的财力为459,838万元,安排使用373,633万元,结转下年86,20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3,9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8.8%;支出完成201,4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平衡的财力为14,196万元,安排使用11,693万元,结转下年2,50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3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5%;支出完成8,3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5%。经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部分重要政策进行延伸审计,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总体符合预算法等要求,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汽车消费券补贴重复发放,促消费政策落实存在薄弱环节。2025年东城区开展了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汽车消费补贴采取第三方审核、分批次发放的方式进行,审计抽查中有个别消费者在不同批次补贴发放中重复出现,涉及向车企多发放补贴。审核管理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审计的2支子基金银行出具的托管报告时间均晚于制度要求,不利于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对子基金资金风险的把控,财政部门和基金管理机构对政府投资子基金风险管理有待加强。二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利息收入未按要求进行上缴,制度执行不严格。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完善,管理还有待加强。一是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定的决算上报时限要求与企业决算时间不对应,导致国资委和企业层级的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无法按照制度时限要求提交,制度和要求有待完善。二是经对2家国有企业5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进行延伸审计,3个项目由于未按计划开展等原因造成支出进度缓慢,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财政等部门应加强项目前期审核把关,并在执行过程中强化监督。

4.资金资产效益未充分发挥,成本绩效意识仍需加强。在对部门审计结果中,共有15家单位53项问题存在不同程度成本绩效意识不强的情况,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重复支付或多支付,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3家单位存在不同项目对相同服务人员重复付费,使用其他项目经费支出合同包含的服务事项,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以施工结算价作为监理费支付依据,导致多支付财政资金。二是付费不经济,过紧日子意识有待加强。9家单位存在提前支付资金,工作量减少但费用未下降,未考虑实际服务频次全额付费等情况。三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作用。5家单位存在由于预算申报固化、测算不准确,造成预算执行效率不高,占用财政资金;部分项目开展后未实现计划目标等问题。四是资产资源未有效盘活,效益未充分体现。10家单位存在个别房产和场地未充分利用、设备闲置、信息系统使用低效等问题。五是库存物品积压,节约意识与精细化管理要求尚有差距。2家单位存在采购未考虑实际、测算不科学,导致宣传品、消耗品库存积压较大。六是资金统筹利用不足。8家单位存在非财政拨款资金未按全口径管理要求进行预算统筹,或纳入预算未实际进行消化;非税收入和净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等问题。

二、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2025年东城区新增政府债务300,70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方面。当年偿还政府债务本息232,996万元,截至2025年末,东城区政府法定债务余额为1,864,867.91万元,未超过北京市下达的当年政府债务限额,其中:一般债券余额为1,166,500万元,占比62.55%;专项债券余额为697,500万元,占比37.4%;外国政府贷款余额为867.91万元,占比0.05%。审计结果表明,东城区能够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落实中央、北京市对政府债券的发行管理要求,有效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财政等主管部门能够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规模控制,统筹债务还本付息,债券资金使用单位能够及时、规范使用债券资金。根据截至目前的政府债券到期时间计算,有550,000万元还需在2026年进行偿还,应提前做好偿还准备。总体来看,政府债务资金的取得、安排基本符合规定,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对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监管存在不足。根据北京市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显示,2025年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仅有7项与项目建设单位记账、银行流水相符,存在合并关键项、缺项等情况,无法实现监管目标。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上报数据,财政部门应强化监管,做到监测信息可追溯、可复查、可核验。

2.专项债基础管理有待加强。2025年政府专项债项目建设单位未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债券资金利息也未上缴财政。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以推动部门重大政策落实,提高部门预算执行质量,发挥资金资产使用效益,促进预决算管理规范化为目标,重点对区商务局等9个部门,以及区教委、区公园管理中心所属4个基层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关注了部门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落实重大政策和财政财务领域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利用、风险防范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能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强预算管理,有效推动各领域政策落实,积极推进重点工作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升。7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精细,存在预算申报无依据,测算不准确,以及在多个项目中重复申报同一事项等问题。

2.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财政资金支出不规范。6家单位超范围支出,过程中也未履行预算调剂程序。

3.责任意识薄弱,对委托外包服务、货物、工程监管不到位。12家单位存在采购合同与实际执行不一致;委托外包无财政批准预算;服务方未经批准进行分包,部门未实现有效监管;无验收或验收流于形式等问题。

4.部门内部管理不严格,管理能力有待提高。18家单位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资产基础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错误,合同签订、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四、民生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社会救助资金审计情况

经对东城区救助开展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东城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能够落实中央、市级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健全东城区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各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各街道能够认真对社会救助申请进行受理并调查审核,定期复核救助对象收入及资产状况,做到救助对象“应保尽保”,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基本真实合规,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救助资金发放环节不同补贴负责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审核不严格,造成多发补贴。

2.救助资金退款管理存在风险。部分街道现金收取退款后未入账,或入账后未及时上缴财政。

3.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监督不到位。服务机构未及时为新申请救助对象建立帮扶台账,帮扶服务时间较为集中,难以保证服务质量。

4.基础工作管理不规范。部分救助档案丢失,救助工作追溯失去关键依据,以及未及时公示临时救助信息。

(二)殡葬服务审计情况

经对东城区殡葬设施和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主管部门及各街道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惠民政策,完成对相关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各医院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并遵照管理,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个别医院内部规定不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文件要求。

2.个别医院对已开具死亡证明、未在医院太平间存放的遗体接运登记信息不完全,遗体接运管理不规范。

3.个别街道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公示期未达到规定时间。

(三)老旧小区项目审计情况

经对东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前三门住宅群试点推进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东城区能够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保障资金有效落实,推动解决部分小区长期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优化城市风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建设程序履行不完备。5个街道实施的25个项目未完成施工图审查即开始施工;2个街道5个项目因故未能开工,施工许可证已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27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未按要求报送总责任规划师团队审查等。

2.项目建设管理有待加强。14个街道98个项目由于前期现场踏勘不到位,工程量清单编制漏项等,造成设计方案、招标清单中工程量核定不准确、施工内容不完整;部分项目进度和工程结算进度缓慢等。

3.项目预算和合同管理不到位。13个街道62个项目在申报预算时按照改造楼栋全部上下水主管线趟数上报,但实际改造完成率不足20%;个别服务事项提前支付合同尾款,增加合同履约风险等。

(四)简易楼腾退项目审计情况

经对东城区安定门、交道口、北新桥、天坛地区13栋简易楼差额协议腾退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单位能够按照区政府要求和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居民腾退工作,各职能部门能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在腾退补偿政策执行方面,能够按照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对被腾退居民进行补偿,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个别楼栋紧邻无关联自建房未处置,对后期改造利用造成不利影响。

2.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服务事项选用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部分服务履行与合同签订倒置,项目中财政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等。

(五)宝华里市政基础设施资金审计情况

经对东城区宝华里项目市政基础设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单位能够按照规定履行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加强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管理,项目资金申请、审批和使用基本规范,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建设程序履行不严格。道路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开工建设。

2.合同管理不到位。未同质量检测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合同;部分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合同审批时间;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规划服务价款。

3.项目建设监管存在疏漏。对监理单位履职监管不到位,监理存在周报与日志记录的开工时间不一致、施工现场相关原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六)节日景观布置资金审计情况

经对东城区节日景观布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东城区春节、元宵节景观布置工作中,主管部门能够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实施单位在预算编制、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基本规范,各相关单位能够结合实际,对历年使用过的布置元素进行充分利旧,联动合作营造节日氛围,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实施单位未建立景观布置利旧储备物资库房管理相关制度,也未形成定期检查机制,导致存在储备物资碰损、流失等风险。

2.采购程序执行不够严格,个别采购未按内控制度比选,或比选询价函晚于报价时间,程序倒置。

3.实施单位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会议研究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聚焦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内部控制,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2025年区审计局重点对北京市东城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等2家区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并对18家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了债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区属国有企业能够贯彻国家和市区关于国资经营、投资管理等政策要求,推进企业发展战略,加强经营风险管控,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企业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治理体系有待完善。2家企业存在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内控制度,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2.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2家企业存在已延期基金退出进展缓慢,对参股企业管理跟进不到位,房产长期空置,房产经营未履行授权委托程序等问题。

3.企业财务数据不实。11家企业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收入确认,未将财政资金结余及利息等及时上缴或退还财政,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造成财务数据不实。

4.企业基础管理薄弱。4家企业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签订审批程序倒置,财务核算不准确,公车管理不严等问题。

六、问题原因分析及初步整改情况

从审计结果来看,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未有效压实。部分单位预算管理能力与财政管理改革要求还有差距,零基预算理念没有真正落地,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意识还有待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管、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二是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有待加强。财政等主管部门,还存在制度不完善、审核不严格等问题,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缺乏系统研究和分析,日常监督效果有待加强,还需要从体制机制层面强化监管。三是对项目执行主体监督不够。对于使用外部服务的事项,在项目前期、过程中和验收等环节还缺乏监管责任意识,对工程、服务质量把控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情况东城区高度重视,层层部署推进整改,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目前纳入审计工作报告的共256个具体问题,其中178个问题为立行立改类,69个为分阶段整改类,9个为持续整改类,相关问题整改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中,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区政府将积极配合人大监督工作,按照《北京市东城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改进东城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突出政治引领,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始终锚定区域发展战略目标,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核心职能,推动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落细。聚焦重大任务落实、重点民生保障、重点产业培育等关键领域,坚持政策执行与财政保障同向发力,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时序与投向,确保财政资金安排与政策实施目标精准对接、高效适配,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严守预算制度,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严格恪守预算法定原则,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把预算编制关口,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统筹兼顾,科学精准测算财政收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强化预算前期论证,从源头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与前瞻性。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规范预算调剂审批程序,严控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预算管理更加规范、运行更加平稳。

(三)优化绩效管理,提升资源配置效能

牢固树立成本绩效管理理念和过“紧日子”思想,加快推进零基预算,全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闭环管理,实现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管理提升深度挂钩。规范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共享等全链条监管机制,全面厘清资产底数,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推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集约利用,切实提升资源配置效能。

(四)狠抓整改落实,实现治标治本实效

严格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深挖问题根源,按照明确的整改责任、要求与时限,逐项纠偏整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财政监督、统计监督、巡视巡察等监督的联动机制,强化整改跟踪督查、对账销号,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要推动审计整改从“查问题”向“促治理”转变,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行业资源配置、完善制度政策的重要参考,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度性漏洞,加快完善相关制度,补齐管理短板弱项,实现治标治本实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东城区各项工作夯实基础、全面发力、开启新篇之年。下一步审计工作将牢牢把握“十五五”时期重要任务,在保障核心区控规实施、纵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等方面精准发力,发挥好审计监督“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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