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12-01 17: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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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日在东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

东城区审计局局长   侯立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东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2020624日,东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东城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强化审计监督结果运用,发挥联动监督效应,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和问题整改销号清单机制的审议意见。

东城区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整改工作的新要求,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夏林茂同志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拓展审计结果运用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审计工作与纪检监察、巡察工作联动协作,注重审计结果运用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结合,发挥审计监督在“治已病、防未病”中的作用。区政府积极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批示,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切实提高整改效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首次研究确定了区住建委、区文旅局两个重点整改部门,让人大监督贯穿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始终,使问题整改更加公开透明。

审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在已建立的整改工作体系基础上,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整改工作的要求对标对表,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研究探索整改标准,定期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业务会,不断加强整改工作力度。以“红黄绿灯对账销号”制度和问题整改清单为依托,发挥数据管理优势,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强化整改动态管理,对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定期跟踪回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进审计结果运用,及时归纳总结近几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成果,编制成东城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提示提醒清单,发送给全区一级预算单位,为各单位对照检查、纠正和防范有关问题提供借鉴依据,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总体来看,2019年东城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在区政府制定《东城区加强审计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和整改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基础上,2019年区委审计委员会下发《东城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案》,审计部门制定《审计整改规程》,初步形成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度体系。2020年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东城区制定了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内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内部审计在监督、落实问题整改等方面发挥作用。目前东城区已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审计整改制度体系,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整改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能够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根源,采取措施,部分问题已在审计中立行立改,其余问题基本能够在整改时限内落实整改。经审计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账销号,截至20209月底,147个具体整改事项中,有140个已经得到整改,审计问题整改率达到95%,其余5%7个事项的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当中,相关部门已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同时通过落实审计意见,各相关单位上缴国库、归还资金8,757万元,注重完善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区级制度和部门内部控制制度14项,切实提高整改质量。

(三)切实发挥联动工作机制作用

为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审计部门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资金绩效等问题与财政部门进行了通报沟通,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审计意见,结合过“紧日子”等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做好部门预算和存量资金清理压缩工作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共清理收回资金29.8亿元,核减2020年项目预算2.5亿元。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巡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将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与监督、巡察工作共享,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和整改联动工作机制作用。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财政借款消化压力较大的问题,财政部门立足于健全还款机制进行整改。一是完善机制,建立财政对外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到期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加强清理,进一步督促借款单位偿还借款,建立财政借款清理工作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向区政府汇报进展。

2、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与国有企业主管部门配合,强化监督,督促资金使用进度,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有效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对于财政基础工作有待完善的问题,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程序。一是严格约束,对追加的项目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并下发进一步规范预算审批程序的通知,规范追加预算申报;二是强化监管,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确保预算单位和财政之间建立及时的定期对账机制。

4、对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待提升的问题,财政部门以明确绩效目标和提升支出效率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明确要求,统一绩效目标申报方式;二是压减支出,结合“三保”要求,采取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项目预算压减等措施,减少因项目确实无法实施而形成的资金沉淀;三是严格审核,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结合审计发现年初预算执行率偏低等问题,从源头上严格把关,提高各单位项目预算编制的可执行性和准确性。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重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对因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计划性不强,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资金沉淀的项目结存资金进行了上缴,并加强对政策涉及的支出标准和人员数量等基础信息的测算,强化项目申报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同时对拨付到基层单位的经费进行了摸底调查,结合疫情影响对本年预算进行了调减;对交通管理领域中管理不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查漏补缺,及时签署补充协议,规避风险。

2、针对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一是重新梳理、分析预算项目申报理由和测算依据,在编制2021年项目预算时补充完善,确保项目申报文本内容的完整与准确;二是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管理,将预算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跟踪,避免执行低效、资金结存;三是提前筹划安排,加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优化付款方式,避免出现项目计划性不强集中支付的情况;四是强化支出管理,对于项目变动较大的情况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3、针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力度,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二是严格按用途使用预算指标,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程序;三是对未及时结算的工程进行结算审计,完成尾款支付。

4、针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一是强化基础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推行支票及公务卡结算方式,规范使用现金;二是对应收未收的非税收入,向欠缴单位下达了催缴通知,并开展了催收工作;三是对于未及时上交财政的利息等收入,已上缴财政指定账户;四是补登固定资产动态库,完善相关账务处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避免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

(三)重点领域和工作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生态文明领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建立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资金拨付办法,明确具体下拨标准、流程;强化对下拨经费的监管,确保古树保护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行政许可决定书》处理意见的贯彻执行力度,督促古树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处理意见。针对龙潭东湖湖水水质改善项目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严格项目程序的管理,加强水质自测,在多环境数据分析下完善运维方案及应急预案,同时与公园共同监督运维单位工作,保障湖水水质。针对台基厂三条5号周边老城风貌保护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单位已重新审查档案,联系居民补充证明材料、完善程序。

2、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加强前期与市级部门和各受援地区的沟通,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制定2020年度帮扶协议,并报市级部门备案;制定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要求部门及时细化分解;强化日常统筹指导,同时利用与受援地区互派挂职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选派挂职干部专项负责基础台账收集核查等工作,确保资料完整、数据准确。

3、疏解整治促提升相关工作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拆违封堵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及时向街道传达通报了问题情况,并下发通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重点整改,督促完善资料、程序,加强工程过程把控,规范合同管理;深刻分析工程结算缓慢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设定时限推进结算。针对“百街千巷”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梳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全过程管理单位对照招标清单,再次核对了实际施工情况,逐条梳理未施工原因,进一步建立及完善街巷台账。针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涉及街道提出了准确编制实施方案等要求,同时加强事前评审,并根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提高资金准确度。针对直管公房简易楼腾退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实施单位查找了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加强资金测算,严格招投标等方式落实整改。

4垃圾分类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约谈了中标服务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终止不符合规定的合同;严格对企业服务指标的监督考核,切实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费用结算;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发挥居民监督作用,加大对服务企业日常监管力度;采取发挥党员干部引领作用、基层堡垒凝聚作用、多方共建、社会宣讲、营造氛围等措施,强化垃圾分类宣传

(四)尚未完成整改的原因

截至20209月底,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但有7个事项仍在整改当中,经了解分析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问题涉及面广,执法手段有限,影响整改进度;二是问题资金和资产涉及多部门,需再次梳理清晰后处理,整改时限内已制定计划,目前正在推进当中。对于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审计部门将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定期跟踪回访,督促部门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的措施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结果,下一步东城区将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新形势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采取措施深化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优化完善区域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东城区将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审计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围绕《东城区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七有”“五性”要求,不断提升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的针对性,促进提升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五个东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强化“四方”责任,形成整改全覆盖机制。一是强化审计部门监督责任,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细化审计整改规程,推进建立整改标准,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二是强化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对需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由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协作平台,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三是强化整改部门主体责任,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突出立行立改,加强举一反三意识,及时完善内部制度,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内部审计履职责任,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的贯彻落实,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推动落实问题整改,促进规范内部管理。同时主管部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落实“四方”责任,共同深化整改工作。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加强问题原因分析,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梳理归类,对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深入研究,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促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推动审计整改“回头看”常态化,以整改措施落实见效为目标,以问题整改清单为依托,强化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做到整改不到位绝不销账;同时将重点整改部门纳入整改“回头看”清单,避免审计发现的问题屡查屡犯。三是深化联动机制,以审计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和整改联动工作机制为依托,继续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力度,对涉及预算管理、投资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主管部门提高重视程度,推进完善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促进巩固审计成果和整改成果。

                              

                                           东城区审计局

                                          2020121

《关于东城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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