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3号:关于东城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2018年11月27日公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区领导对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责成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首次在区政府党组会上通报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纪委区监委等部门推进落实审计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和整改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审计工作信息的交流与结果运用。
区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一是积极推动审计转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的讲话精神,主动改变审计节奏,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突出对“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二是落实全过程审计监督职责。事前发挥审计防范作用,在监督重点工作和重大资金中关口前移,提出审计专业意见;事中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跟踪回访和指导,促进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事后围绕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建议,与区财政局等被审计单位建立对话机制,帮助整改落实,促进建章立制;借助财政预算编制培训平台,向全区预算单位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提出建议,发挥警示预防作用,促进预算单位提高责任意识。三是加快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工作。对东城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及时进行公开,通过社会监督,提高被审计单位预算管理意识。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主任、局长等办公会通报和研究审计提出的意见;认真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整改措施,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注重举一反三,不断提高预算和管理水平,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发生。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实拨资金比重较大,资金分配环节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应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在2018年安排“百街千巷”整治任务项目预算时,区财政局改变资金拨付方式,将项目预算直接下达至街道办事处等具体实施部门,减少资金分配环节,防止资金在主管单位滞留。同时强化财政末端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东城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强化财政实拨资金和重点项目末端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
2、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在编制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科学合理测算预算收入,编实、编细、编准项目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在依法合规、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及时拨付到企业。同时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水平,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截止至目前已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07万元。
3、对于2017年举借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需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主责单位不断加快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及时跟踪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单位根据整体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资金监督管理,推进实施政府债务项目滚动管理和绩效管理,切实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相关政府债券资金规土分局已经全部下拨至项目实施单位。
4、对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一是明确标准、严格把关,提升预算编制水平。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硬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支出进度。三是针对财政重点监管领域及结合审计意见,制定完善了《东城区财政性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十余项制度,强化预算制度规范性。四是通过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分析以及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加速形成全过程预算监督体系。五是深化全面绩效原则,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将所有预算项目纳入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范围,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预算单位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各预算单位制定、完善内控制度3项,上缴非税收入、净结余资金365.52万元,补记相关账目433.49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审计建议基本得到采纳。
1、对于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细化的问题,相关单位召开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组织培训对预算项目立项申报要求做了重点解读,并在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时进行了完善。
2、对于多申报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重新核实了办公用房供暖面积,形成统一台账,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对相应基础数据进行了调整。
3、对于预算编制不充分,项目资金结余大的问题,相关单位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综合考虑项目各方面因素,与相关项目部门及时沟通,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
4、对于培训费、会议费超标准的问题,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加强对政策的解读与培训,明确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的规定与要求。
5、对于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学习财政政策,强化预算支出的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的审核及事后监督,对确需发生调剂的项目,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履行报备、转项等程序。
6、对于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相关单位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进行了重新梳理,加强对预算资金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执行中采取召开专题会、调度会、约谈施工单位等手段,提高项目支出的执行进度。
7、对于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未上缴财政及净结余资金长期挂账的问题,相关单位继续加大收缴力度,对欠缴单位开展催收工作;部分单位已按照要求将非税收入和长期挂账的净结余资金上缴财政,截至目前共上缴365.52万元。
8、对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相关单位组织学习并开展有关政府采购的培训,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
9、对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房屋管理,制定了方案尽快收回有关房产;进行资产清查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补记固定资产账,调整资产动态库中相关资产价值,截至目前共补计调整资产56.71万元。
10、对于决算不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对会计账簿和报表进行了梳理,修正了账簿和报表,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共修正相关账务376.33万元。
11、对于合同签订、管理、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全面加强合同管理,严把签订、履约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合同,控制风险。
12、对于财务核算不准确和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相关单位召开会议通报问题,强调了内控的重要性,组织对制度的学习,规范内部程序,加强对内部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涉及账目进行了调整。
(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东城区卫生系统房屋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的“系统内各单位房屋管理相关内控制度相对简单,有待完善”等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单位进行落实,主管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修订完善了《东城区卫生计生系统房屋管理规定》《东城区卫生计生系统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房屋管理制度。梳理历史遗留房屋产权问题,定期盘点核对系统房屋资产,及时维护房屋台账,落实各项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寻找和落实房源,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达标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6个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部分项目正在施工当中或已完成施工准备投入使用。采取现场通知、起诉等手段,收回被占用房产,部分房屋目前已经收回。
2、对于东城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管理分配情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滞留财政资金”等问题,主管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从前期工作、工作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工作措施。加强协调调度,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拨付区财筹资金18,886.38万元。加大对进度的督查力度,截至目前已消化资金4,422.58万元,除部分项目未完成竣工决算外,准备将已完成竣工决算项目的净结余资金退还区财政。
3、对于东城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业企业和商业市场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的“小商品市场疏解缺乏明确的升级改造完成标准”等问题,相关单位十分重视,与上级沟通交流,目前市相关部门已随2018至2020年工作任务出台了规范要求。加大对重点难点市场调查了解力度,座谈交流疏解经验做法,协调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协助开展疏解升级工作等,落实整改工作。
4、对于东城区奥林匹克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的“固定资产的归属缺乏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等问题,主管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并梳理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将相关资产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已纳入主管部门财务账及资产管理系统,目前正在逐步调拨至街道进行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东城区全民健身设施普查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台账,加强设施的日常巡检及维护工作,推进全民健身设施维护常态化管理。
(四)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东城区望坛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资金跟踪审计反映的“非住宅征收进展较迟缓”等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协调调度,推进签约工作。主管单位加强合同管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结算标准,保障双方权利与义务。将多列支费用进行调账并退回原拨款单位。
2、对于东城区天坛东里北区1-8号楼简易楼腾退资金审计反映的“个别腾退生活困难补助缺乏依据”等问题,主管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程序,将缺失文件归入档案,积极沟通,收回垫付安置房购房款。
3、对于东城区2017年微循环次支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反映的“项目进展较慢造成资金结存较大,使资金闲置”等问题,主管单位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进手续审批、搬迁征收工作,部分项目已实现开工,截至目前革新中街、文化用品公司东路等8个已完成立项的项目,已启动协议搬迁并部分开工。加强对道路投资计划执行力度,推进各项目的搬迁征收和施工工作及落实搬迁安置用房,以解决资金使用问题,截至目前已使用资金65,000万元,同时严格道路建设资金使用程序,督导建设主体单位依法依规使用道路建设资金。
4、对于东城区南中轴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搬迁补偿资金跟踪审计反映的“征收相关证明材料档案中有关证明文件缺失”等问题,主管单位采取将缺失材料归入档案,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等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措施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作用,强化审计成果应用,促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019年审计将继续加强与政府中心工作的契合度,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在精准扶贫、环境保护、政府债务及疏解整治促提升等重点领域,注重突出审计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大数据审计技术应用,健全全方位审计组织体系,完善整改清单数据库,促进审计整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东城区审计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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