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0号:关于东城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2017-12-29 13: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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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公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区领导对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责成相关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纪监委等部门积极落实《东城区加强审计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和整改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工作要求,加强监督工作信息的交流与综合运用,针对审计发现的宏观问题加强管理,促进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区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等审计全覆盖,部门预算审计数量逐年增加,推进国有企业审计。二是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事前防范作用。在百街千巷等重点跟踪审计工作中加强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提前告知审计评价标准、内容及重点,明确审计工作要求,从源头促进资金使用单位管理意识,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三是在整改过程中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跟踪回访和指导,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四是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工作,对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东城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公开,整改报告经人大审议后也进行公开,通过社会监督,提高被审计单位预算管理意识。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主任、局长等办公会通报和研究审计提出的意见;认真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整改措施,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注重举一反三,不断提高预算和管理水平,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发生。

截至201710月,各预算单位完善内控制度两项,上缴非税收入677.64万元,补记相关账目240.52万元。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审计建议基本得到采纳。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制定《关于清理财政性结余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健全存量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存量资金清理机制。紧密结合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等工作,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高审批效率,加大消化财政存量资金和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截止10月底,按照市财政考核任务口径统计,当年区财政已盘活各类存量资金总额为63.6亿元,为年初存量的90.2%。

2、对于经常性项目结余率偏高的问题,区财政利用审计结果,严格对2018年项目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核,根据以往支出情况按照保障、核减或取消预算进行分别管理,降低部门预算的固化程度,有效减少部门预算资金结余。

3、对于发展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的问题,未使用资金已于当年年底收回重新安排,统筹财力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百街千巷”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督促各单位尽早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和预算申报,以便区财政尽早下达预算和资金。加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调度推进力度,努力实现项目支出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

4、对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规模偏低的问题,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宣传、培训和指导,明确要求包含有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内容的综合项目,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努力使全年的政府采购计划都能在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体现。

5、对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一是不断完善预算定额体系,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二是减少和规范预算追加调整事项,严格执行财政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制度和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支出进度。三是整理财政预算管理政策文件在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公示,提供政策制度支持;举办预算管理知识培训、部门预算编制指导培训等加强预算和财政管理的宣传与指导。四是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全过程绩效控制和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多申报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对办公用房取暖面积数据进行了详细统计,核实基础数据,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对于预算编报内容不细化的问题,相关单位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过程中,根据具体工作对项目预算进行了重新调整,并按填报要求细化了预算项目申报文本,编实、编细、编准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对于项目预算固化的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规范预算编制流程,落实预算责任。部分单位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对相关项目预算进行了调减,部分单位对相关项目支出预算进行了梳理,制定了支出计划。

对于扩大项目开支范围以及虚列支出的问题,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提高规范意识。加强与区财政的沟通,获得业务指导。严格按照项目文本申报批复使用资金,杜绝占用项目支出预算以及虚列问题情况发生。

对于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相关单位采用调整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提前下达预算,制定经费使用计划,细化项目预算目标内容,将经费执行纳入督查督办事项等方法,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有效沟通,提高资金执行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对于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未上缴财政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未收取非税收入收回,相关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财政。

对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我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在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相关单位加强了对于房产出租、台账的管理,进行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新购资产账务登记。与房屋产权部门、区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已转让已拆除房产未做核销处理”等历史事项。

对于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各单位组织学习相关会计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健全内控管理,促进财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水平提高。

(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东城区十七个街道办事处2014年至2015年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映的“部分文化设施使用率不高”“街道公共文化资金核算不统一”等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落实,主管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从设施运营、服务供给、制度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工作措施,采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积极与社会力量合作,配送成熟的文化产品,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云等多种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2、对于东城区2014年至20166月养老照料中心建设与运行情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部分养老照料中心仍未建设完成或投入使用”“养老照料中心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 押金等收费项目缺乏监管”等问题,相关单位十分重视,制定了整改措施方案。协调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争取尽快取得设立许可证并投入运营。引导各照料中心改善消防设备等服务设施,消除隐患,逐步提高居住舒适度。深化与区工商局等部门开展养老行业非法及不规范服务行为排查整治工作,从建立东城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内容清单、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改革、防范非法集资等方面入手,提升政府监管能力,保证老年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经有12家养老照料中心已经运营。

3、对于东城区2013年至2015年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反映的“国有资本预算单位相关配套制度有待建立健全”“国有资本预算部分资金收缴环节超时限”等问题,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梳理,正在从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项目审核等方面查找问题,将进一步完善国资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加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的督促力度,并着手将收缴工作与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等年度评价工作挂钩,督促企业按时足额上缴收益。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国有出资人权益未完整体现的问题,相关企业所涉及项目已按照要求调整记账科目或资金退还财政。

4、对于东城区2016年次支路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道路工程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建设程序履行不完整”“搬迁难造成次支路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程序缺失影响道路完工路权移交”等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按照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大部分拆迁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协调相关单位推进剩余户的搬迁工作,按照“一会三函”相关办法,协调市区两级审批部门,办理完善土地使用权、工程规划、施工登记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西兴隆街等两项移交手续,其余项目待完成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后尽快完成。

(四)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于东城区南锣鼓巷四条胡同修缮整治项目跟踪审计反映的“部分购房款(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期限及时收回”的问题,截至201710月已经收回。

2、对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征收补偿资金跟踪审计、东城区西忠实里环境整治项目征收资金跟踪审计反映的“居住困难家庭认定资料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对居住困难家庭申请购房人资格进行二次筛查,后续工作将完整收集认定资料,规范工作程序。对“个别居住困难家庭购买奖励房源未严格执行认购标准”的问题,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其他全部居民征收档案资料进行再次筛查,将筛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已将问题上报项目指挥部,正在统一研究解决处理方案。

三、进一步深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措施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作用,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促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着力提升2018年审计工作水平,围绕政府中心工作, 关注环保、扶贫、疏解整治促提升等专项领域,突出精准审计。建立健全审计对象数据库、整改清单数据库,探索推进大数据审计,改善审计技术,建立健全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组织体系,促进审计整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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