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7号: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18-10-15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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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7号: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

审计结果公告

201810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201835日至419日,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对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其下属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北京市东城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人力社保局是隶属于东城区政府的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等14项职责。2017年度区人力社保局预算支出完成 41,199.0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人力社保局部门预算编制基本真实、准确,部门预算执行基本能够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预算支出基本真实、合规,内控制度建设相对完善,内控制度执行基本到位,决算草案编制真实、准确、完整。但在预算编制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多申报预算。

2、项目文本申报内容不够细化。

(二)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支出与申报文本内容不符。

2、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完整。

(三)制度执行和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

1、固定资产动态库数据与财务账资产分类金额不一致。

2、合同签订和执行不规范。

(四)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

个别专项资金在基层沉淀。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人力社保局按照规定申报预算,与财政部门商榷基础数据填报方式并及时维护,确保申报预算真实、完整、准确;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项目,应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加强基础工作,强化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切实落实到位,避免制度流于形式;加强对下属单位和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强化下属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区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了初步整改措施。预算编制方面,对各办公区的物业及取暖面积进行全面统计,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基础数据口径,加强系统内预算编制的培训和指导;预算执行方面,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确需发生调剂的项目,及时向财政部门履行报备、转项等程序;政府采购备案方面,要求各部门做到“一对一”备案,由财务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制度执行和内控管理方面,对固定资产动态库数据与财务账资产分类金额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调整,并加强日常核对工作,严格把控合同签订和履约环节;专项资金拨付后的监管方面,加强对资金拨付后使用效率的研究和绩效管理,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相关问题尚在整改中。

                                东城区审计局

                               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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