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决定书

日期:2026-09-19 14:45    来源:东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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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在调查处理投诉案件中发现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存在未按法院委托要求出具司法鉴定意见,鉴定业务档案文号抄写错误,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为。

  根据《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对投诉事项的调查结果,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二)被投诉人违法违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训诫、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之规定,我局于2026年9月18日作出依法责令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及鉴定人进行限期整改的处理。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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