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机构职责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组织或承办区政府、区司法局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市政府、市司法局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承办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决定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指导、监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本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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