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工作职责:
(一)依法办理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二)加强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在内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依法归集公示生态环境部门产生的信用信息,完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餐饮大气污染物排放纳入餐饮业量化评级管理体系。
(三)依法查处固定场所无照经营燃煤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煤及其制品行为。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等行为。依法查处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行为。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执行情况。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加大对无照经营活动中违法排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牵头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对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五)监督指导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测量设备、仪器仪表、监控设施等行业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做好计量量值准确管理,依法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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