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6月第2期)

日期:2024-06-28 13:45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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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5日至6月28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27处,现通报如下:

  1.北京陇人家食府(清真南门牛肉面·南门羊蝎子;东四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伊隆斋餐饮有限公司(清真·伊隆斋;交道口街道)

  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乐康康餐饮有限公司(西北楼牛肉拉面;龙潭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诚信家家酒楼有限公司(食玖城·饺子京味菜;东四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佳百利餐饮有限公司(杭州小笼包;龙潭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德道道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霧寿司;交道口街道)

  存在未避免食品接触不洁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香膳空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小时候·老北京烧饼夹肉·羊汤;龙潭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南城香餐饮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一分公司(南城香;龙潭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鼓楼尊泷餐饮有限公司(日·勝BISTRO;交道口街道)

  存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更新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鲜圣香万州烤鱼有限公司(万州烤鱼;龙潭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广福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廣福德记·传统手作茶点铺;龙潭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北京信和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瓜老火锅;龙潭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北京尊客莱特餐厅(我们的小酒馆;交道口街道)

  存在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晋河食品(北京)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公司(泸溪河桃酥;王府井地区)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北京诚弘餐饮有限公司东城第一分公司(牛汤哥慢熬牛肉汤;王府井地区)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6.北京芳草欣科贸有限公司新湖南菜酒家(渝阿婆烤鱼;东花市街道)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7.北京悦惜咨询有限公司(库迪咖啡;建国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8.北京逆旅咖啡馆(茉酸奶;交道口街道)

  存在未按要求定期清理库存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9.北京麦向夏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麦田归来;建国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0.北京冶洒力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蘭州牛肉拉麺;建国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1.北京稼怡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秋町日料店;建国门街道)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2.北京市泰安酒家有限公司(湘菜园·88号;建国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3.东道汝窑(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东道汝窑;建国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4.北京香溢四季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喜膳中式健康菜·营养餐;东花市街道)

  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5.北京美福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晋大碗刀削面;建国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6.北京市正方居餐厅(龍囍粤·顺德小吃;东四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7.北京鸿尚华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fayette·斐叶;建国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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