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5月第2期)

日期:2024-05-29 09:40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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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5日至5月28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8处,现通报如下:

  1.北京五光食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五光食色;东直门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鼎新雅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熊猫星厨;东直门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太阳宫府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太阳宫府;天坛街道)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静好宾馆有限公司(麗枫酒店;天坛街道)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大麦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麦坊;和平里街道)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王子餐饮有限公司(内蒙牛肉干;和平里街道)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李记前门包子餐饮有限公司(李记前门卤煮;前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混沌候西(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馄饨侯;前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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