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4月第1期)

日期:2024-04-15 15:26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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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日至4月15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11处,现通报如下:

  1.北京潮流展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文立新麻辣烫)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瑞福德餐饮有限公司(杨国福麻辣烫)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福库雅玛来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牛邸·东京烧肉饭)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欣欣芝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市新宏状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保粥店(宏状元现熬粥)

  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昔夕湾咖啡店(库迪咖啡)

  存在消毒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鼎源斋清真饮食有限公司(鼎源斋涮肉)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缪家婆小吃部(缪家婆包子铺)

  存在未能防止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羯老金餐厅(江边烤鱼)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未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明福来烤鸭店(福来居)

  存在未按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又弘龙腾燕餐饮有限公司(邹师傅兰州拉面)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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