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1月第2期)

日期:2023-01-30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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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日至130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7处,现通报如下:

1. 北京朋兴和餐饮有限公司悦和颜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 北京东方国际戏剧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方砖厂69号炸酱面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 北京市东城区友邻小吃部左邻右舍餐厅

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 北京京坤巨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直门分公司咏巷

存在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 北京甲乙锦华餐饮有限公司甲乙饼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6. 北京青柠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山河屯

存在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罚款5000元。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7. 北京水族浒记饮食有限责任公司老浒记店老浒记

存在厨房操作区厨余垃圾桶未加盖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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