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11处,现通报如下:
1. 北京天福号食品有限公司前门便利店(天福号)
存在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香辣牛肉面一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2. 北京天真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直门分公司(SHUBO蔬小盒)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 西藏汉拿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八分店(汉拿山)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 北京南锣肥猫餐饮有限公司东直门分公司(南锣肥猫)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 北京京鱼盆餐饮有限公司(京鱼盆)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 北京市川佛餐厅(老爹火锅)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 北京山月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优逸餐饮管理分公司
(优逸美食城)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 北京京天红辉耀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京天红炸糕)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 北京便宜坊烤鸭集团有限公司便宜坊鲜鱼口店(便宜坊)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 北京荟萃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 北京安小餐饮有限公司(北门烤串)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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