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2年5月第1期)

日期:2022-05-1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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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至5月13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8处,现通报如下:
        1. 中企五行(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早阳鲜包)
       存在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未取得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 北京婷芝秀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喻子餐馆)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 北京君琴花餐厅(贵州酸汤鱼)
       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4. 北京满满香拉面馆(满满香牛肉面)
       存在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未定位存放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5. 北京民为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老北京炸酱面)
       存在后厨垃圾桶未加盖、食品加工原材料直接接触地面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 北京宏益顺达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京味小馆)
       存在冰箱物品杂乱、半成品与生肉未分开存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 北京翠鑫格商贸有限公司(老诚一锅)
       存在进货票据不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8. 北京晴芳沁餐饮有限公司(马记拉面)
       存在成品与半成品混放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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