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2年4月第2期)

日期:2022-04-28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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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6日至4月30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17处,现通报如下:
  1. 北京佳媛餐饮店(签王之王)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 北京渝歌畅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渝是乎)
  存在未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拒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处以五万元罚款。
  3. 北京川麻悦色餐饮管理中心(川麻悦色)
  存在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
  4. 北京恩次方饮品店(酒酒扒拾一)
  该单位未在许可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限期改正。
  5. 馨天方元(北京)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疆域美食)
  该单位冷食类食品制作专间无紫外线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 北京永和大王餐饮有限公司东四十条分店(永和大王)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未洗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 北京青蓝大厦有限责任公司(青蓝大厦)
  该单位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 北京范宝骏炸鸡店(范宝骏炸鸡)
  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 北京草根堂小吃店(草根堂小吃店)
  该单位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内安装防尘防蝇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 北京东方铭悦酒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美爵酒店)
  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安全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 北京禾信泰商贸有限公司(烂肉卷饼)
  该单位在专间内存放未经清洗的原料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2. 北京梦真缘煎饼店(小闫煎饼)
  该单位工具容器无生熟半成品标识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3. 北京利达隆胜餐厅(6+1餐厅)
  该单位工具容器无生熟半成品标识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4. 北京福满江切面铺(福满江)
  存在进货台账记录不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5. 北京复满康小吃店(复满康)
  存在进货台账记录不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6. 北京左麻右辣餐饮有限公司(礼记麻辣烫)
  存在进货台账记录不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7.北京秦耀寻味小吃店(土妞土豆粉米线)
  存在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

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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