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十二期)

日期:2021-12-23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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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至12月8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27处,现通报如下:
  1.北京百蛙酷商贸中心(南锣名猫咖啡馆)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 北京水仙女咖啡馆(南锣老酒)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 北京葡萄树咖啡馆(铃木食堂)
  存在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 北京交社刘林食品店(方砖厂69号炸酱面)
  存在食品原料贮存功能区分区不明确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5. 北京朝阳门潮餐饮管理中心食品店(茶百道)
  存在食品原料贮存功能区分区不明确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6.北京天汇鼓楼餐饮有限公司(鼓楼馒头)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 北京子午线餐厅(肥猫烤鱼)
  存在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 北京渝鑫兄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南锣one美食)
  存在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 北京明智达商贸有限公司(臭豆腐)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10. 北京香满玉麻辣烫小吃店(川小面乐山钵)
  存在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11. 北京惠民智慧商务有限公司东城交道口南店(包子麻辣烫)
  存在操作间地面有油污、水池混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12. 北京朴真楼餐厅(门钉肉饼)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13. 北京宽东天天美食餐饮有限公司(西四包子铺)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14. 北京梦真缘煎饼店(小闫煎饼)
  存在操作工具未定位存放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15.蟹道(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蟹道)
  存在食品加工布局不规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6.北京局气壬申餐厅(有限合伙)(局气)
  存在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7. 北京江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煎饼店)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8. 北京丰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久久鸭)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9. 北京饭澧餐饮有限公司(老赵火锅)
  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于警告的行政处罚。
  20. 馨天方元(北京)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疆域美食)
  存在无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1. 北京知味世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手擀面)
  存在私自将冷食类食品专间拆除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2. 北京杨杨金宝轩小吃(小吃店)
  存在食品操作区地面污渍、水池混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23. 北京圣龙轩小吃店(小吃店)
  存在食品存放生熟不分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24. 北京市东城区红华餐馆(小吃店)
  存在水池混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25. 北京日新月异家常菜餐饮有限公司(小吃店)
  存在水池无标注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26.北京雅宝百惠餐厅有限公司(小吃店)
  存在后厨热灶间无工用具清洗池、水池混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27. 北京欢乐人家饭馆(小吃店)
  存在食品存放生熟不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对于上述单位涉嫌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拟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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