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三期)

日期:2021-09-30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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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至9月28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7处,共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3起,责令改正4起,现通报如下:
  1.北京恭贺酒家(老四川川湘菜)
  该单位在饿了么外卖平台公示过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 北京市东城区友邻小吃部(左邻右舍餐厅)
  存在加工食品的刀具、砧板生熟混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3. 北京洪福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洪福楼)
  存在加工食品的刀具、砧板生熟混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4. 北京东来顺祈年饭庄(东来顺饭庄)
  因存在餐具使用前未进行洗净消毒的问题,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5.北京老磁器口豆汁店(老磁器口豆汁店)
  因存在未按要求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问题,该单位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6. 北京庆德轩餐饮有限公司(木桶滋滋锅)
  因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7. 北京红花大海碗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大海碗饺子馆)
  因存在未按要求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问题,该单位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
对于上述单位涉嫌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拟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9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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