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于近期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式夜查。
一是要求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并经过整车CCC认证,不得销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外的产品型号。二是要求不得通过任何渠道、任何手段销售违规车辆,特别是违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且不得为上述违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三是要求严禁进行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严禁出现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四是要求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电动自行车配件,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五是要求建立并执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配件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好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单独存放和保管工作,消除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安全隐患。
通过夜查,进一步延长监管触角,形成高压态势,既规范了电动自行车主体的经营行为,又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还提高经营主体安全风险意识,达到了“一次夜查、多重效果”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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