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服中心申报,我局初审认定李春利、海鹏2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8日至4月14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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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初审结论 |
1 | 公服中心 | 李春利 | 男 | 通过 |
2 | 体育馆路街道 | 海鹏 | 女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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