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 帮扶”双管齐下,仲裁院妥善化解集体劳动争议

日期:2025-04-16 16:25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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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仲裁院受理了12名劳动者针对某科技公司提起的劳动争议案件,涉案金额总计110余万元。仲裁院依托“一站式”调解中心机制,坚持“调解优先、源头化解”的工作理念,利用“执法  仲裁”机制,共同对可能存在的违法用工行为进行联合研判,并在立案当日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平衡双方利益诉求,于次日即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从受理到办结仅用时1个工作日,充分展现了劳动争议调解的高效性和便民性。调解成功后,仲裁院又秉持“站前一步”理念,主动约谈涉事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困境,针对性地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制度,为其走出经营困境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仲裁院深化“溯源治理”理念、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一方面体现了“一站式”调解中心在缩短调解时间、提升服务效能方面的显著优势,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执法  仲裁”联动机制在化解劳动争议中的独特优势,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特别是调解后主动延伸服务、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帮扶的做法,不仅实现了个案纠纷的妥善化解,更通过“一站式”服务模式从源头上预防了类似争议的再次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种“调解  执法”的协同治理模式,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展现了新时代劳动争议化解的创新路径。

下一步,仲裁院将以此次高效调解为契机,持续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在完善“调解  仲裁 诉讼”衔接机制的同时,重点建立“一站式调解 回访 帮扶”的全链条服务模式,提供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不断完善“执法  仲裁”联动机制工作模式,既快速化解纠纷,又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用工能力,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质效,为促进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仲裁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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