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城区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东政国资发〔2017〕69号)、《东城区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国资发〔2017〕70号),以及《东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东组发〔2010〕23号),结合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东城区国资委完成对7家一级监管企业负责人2019年度薪酬核定和发放工作。2019年7家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税前平均年度薪酬为4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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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东城区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东政国资发〔2017〕69号)、《东城区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国资发〔2017〕70号),以及《东城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东组发〔2010〕23号),结合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东城区国资委完成对7家一级监管企业负责人2019年度薪酬核定和发放工作。2019年7家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税前平均年度薪酬为44.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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