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实施行政处罚书面说明

日期:2020-08-18 14: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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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2019年第二季度起至今未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改革后由产业发展科承担节能执法工作、固定资产投资科承担招投标法执法工作、审批协调科承担项目类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检查中未发现问题,没有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自2019年第二季度起至今共接到群众举报0次。在2019年11月,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部署,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共对审批类、核准类、备案类共118个项目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019年12月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3次。

特此说明。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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