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屋征收中心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受区政府房屋征收办的委托,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三)配合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及有关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的各项公布、公示工作。

(四)协助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建设单位编制征收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签订具体补偿、安置协议。

(五)负责补偿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安置房源和周转房源的筹集、分配和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房屋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

(七)负责征收项目现场管理工作,包括房屋安全、水电关止、防汛、环保、拆除施工等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归集、整理、移交征收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征收项目结案手续。

(九)配合征收部门参与征收专项审计工作。

(十)承担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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