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财政局编制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政策指导

日期:2023-08-02 14: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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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城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东城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文件规定进行编制。根据《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关于细化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的通知》要求,对于严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一律不得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本部门细化的“东城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严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强化提升内部工作效能,《目录》规定了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范围,对纳入《目录》的服务事项,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二、坚持“先预算后购买”的原则

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有购买服务的原则,不得将已纳入《目录》的服务事项作为申请增加项目预算的依据。

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单独编报

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必须按照一个独立项目单独列示、单独编报项目申报书,不得在某一项目中混合填报或与其它项目整合填报。

四、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执行中,已纳入《目录》但没有安排预算的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原则上不追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确需新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的,需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执行中,在政府采购环节应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有关品目填报政府采购计划、选取评审专家和进行信息统计。

 

联系人:袁旭

电话:010-64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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