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预〔2020〕2482号)相关规定,北京市财政局提出最新要求,需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配套地方财政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
东城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动与相关业务科室、软件公司对接。“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励性补助,结合《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京财金融〔2018〕1911号)文件指示,我局已按以下步骤成功完成本次“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配套中央直达资金工作:一是按照中央、市级、区级3:3.5:3.5的支出比例添加直达资金标识;二是将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区级资金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三是完成账务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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