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接诉即办、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接诉即办、网格化服务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本区接诉即办工作的体系建设、统筹协调、转办督办、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

(三)负责统筹本区街道和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的综合监管、问题的处置指挥和协调督办、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四)负责市民服务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保障、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接诉即办平台、城市运行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的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工作。

(六)负责统筹管理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负责对社会服务网格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装备配置、检查督察。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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