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执法局
机构设置
办公时间:9:00-11:30,14:00-18:00
联系电话:010-8512065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部事务的日常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各类公文办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信息和调研工作;负责做好对外宣传和舆情分析处理工作;负责承接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及群团工作。
(二)法制工作科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综合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指导和普法宣传;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负责本局法制监督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案卷评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合同审核工作;负责受理信访工作。
(三)装备财务科
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装备的配发、购置、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局机关内部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经费管理和财务工作,接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管理、监督。
(四)队伍建设科
负责指导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岗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部关心关爱工作;协助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人员管理数据的统计、上报、维护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五)执法一分队
负责全区范围内城市环境秩序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街道职权范围内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针对市区督查、媒体曝光、12345热线举报发现的问题(含执法作为、执法风纪)进行督察督办,牵头全区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工作。
(六)执法二分队
负责前门、崇文门外、东花市、天坛、体育馆路、龙潭、永定门外等7个街道区域内,由市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能源运行管理、水务管理除外);统筹全区违法建设治理专项工作,依据市、区治理违法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七)执法三分队
负责安定门、交道口、北新桥、朝阳门、东华门、东四、东直门、和平里、建国门、景山等10个街道区域内,由市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能源运行管理、水务管理除外);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工作。
(八)执法四分队
负责全区范围内由市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能源运行管理、水务管理除外);完成市、区两级执法检查任务;会同其他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承接区政府指定的重大复杂、街道办事处承办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移送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协调调动工作。
(九)执法五分队
负责全区范围内由市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中能源运行管理、水务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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