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卡式炉,因便捷轻巧受到不少餐饮单位、露营爱好者的欢迎,但若使用不当便会成为“饭桌炸弹”,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鲜见。2016年8月10日,在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条件》(DB11/450—2016)中明确指出,餐饮服务单位不应在用餐场所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和气体卡式炉。因此在餐饮单位等人流密集用餐场所,执法部门严格查处在餐桌上违规使用气体卡式炉的行为。
执法部门在此提示广大餐饮单位经营者,切勿在用餐场所违规使用气体卡式炉,谨防变身“餐桌炸弹”,切实履行安全经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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