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文件规定,物业指导中心收取了:
北京东旭佳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前拐棒胡同28号院(俊景苑)小区1号楼、2号楼1-7单元、3号楼1-2单元电梯维修工程的申请材料。该企业所申报的材料符合《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10]272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且申报单位也均提供了相应的承诺书。故,上述材料均已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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