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燕保·北焦家园等公租房项目房源面向东城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

日期:2024-05-24 14:59    来源: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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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保·北焦家园、燕保·台湖家园、双合家园公租房项目是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的公租房房源,东惠家园、青荷里·晨风园公租房项目是北京燕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运营的公租房房源,颐瑞东里5号楼是北京佳源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运营的公租房房源,首开畅心园、海上海花园、住欣家园、富丽阳光美园是东城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持有的公租房房源。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有以上项目部分房源面向东城区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的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配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可配租的公租房房源共计275套,其中,大套型44套、中套型138套、小套型93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

租金标准(元/㎡·月)

房源数量(套)

合计(套)

大套型

中套型

小套型

1

燕保·北焦家园

朝阳区垡头街道化工路70号院

60

14

17

5

36

2

燕保·台湖家园

通州区台湖镇海盛一街与东石东二路交叉口

39

0

0

20

20

3

双合家园

朝阳区王四营乡化工路

40

0

0

19

19

4

东惠家园

通州区水南西三路3号院、4号院

40

4

0

31

35

5

青荷里·晨风园

朝阳区豆各庄乡天达路2号院

44

3

5

0

8

6

颐瑞东里5号楼

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东路土桥地铁站南侧

40

23

114

0

137

7

首开畅心园

朝阳区常营首开畅心园7号楼

33.6

0

2

10

12

8

海上海花园

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68号院海上海花园2号楼

30

0

0

4

4

9

住欣家园

朝阳区常营住欣家园东区105号楼

33.6

0

0

3

3

10

富丽阳光美园

朝阳区常营富力阳光美园1号楼

33.6

0

0

1

1

合计

44

138

93

275

  备注:    

  1.燕保·台湖家园小套型房源为开放式厨房、无燃气。颐瑞东里5号楼项目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7月底。首开畅心园、海上海花园、住欣家园、富丽阳光美园项目预计2024年6月底具备入住条件。具体情况请选房时向产权单位咨询。

  2.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上述公租房的租金单价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和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24年5月24日(含)前已按照“三审两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东城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优先家庭: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城镇社救人员、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成年孤儿、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的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截至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二)配租原则

  登记家庭只可在资格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登记套型,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登记套型结果作为选房依据。(例如:公租房资格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登记家庭,仅可选择中套型或大套型其中一个作为登记套型,如选择中套型作为登记套型,则将纳入中套型登记家庭排序选房。)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登记。

  三、配租排序原则

  各套型按照备案年份、优先配租资格、意向登记时间等条件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备案年份、优先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四、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9日上午10:00-5月31日下午17:00(3天)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2.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街道协助登记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3.协助登记时间及地点

  各街道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序号

街道名称

窗口咨询接待地址

咨询电话

1

安定门街道

东城区分司厅胡同41号

010-64061303

2

北新桥街道

东城区民安街14号(街道服务大厅)

010-64025446

3

朝阳门街道

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西水井胡同3号楼

010-65282990

4

崇文门外街道

东城区西花市南里东区14号楼

010-67022697

5

东花市街道

东城区东花市南里三区1号楼东花市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010-52831502

6

东华门街道

东城区华龙街天安大厦A座一层

010-65251244

7

东四街道

东城区东四六条17号

010-84050686

8

东直门街道

东城区新中街66号

010-64169657

9

和平里街道

东城区青年湖南里24号院内社保大厅

010-84122055

10

建国门街道

东城区赵堂子胡同16号楼

010-65287293

11

交道口街道

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6-6号

010-64038169

12

景山街道

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号

010-84016772

13

龙潭街道

东城区光明西街1号院

010-67138412

14

前门街道

东城区北桥湾胡同18号

010-67029338

15

体育馆路街道

东城区法华南里26号楼一层大厅

010-67108248

16

天坛街道

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6号

010-87093795

17

永定门外街道

东城区沙子口路70号院南楼102室

010-67220477

4.配租标准:

家庭人口

家庭构成

配租套型

1人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小套型

2人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小或中套型

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中或大套型

3人以上

夫妻及子女

  5.意向登记结果及选房顺序公示

  意向登记工作结束后,按照配租排序原则对登记家庭分套型进行排序,意向登记结果及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产权单位将依据公示的选房顺序,按照大、中、小套型的次序依次组织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所有家庭不可以降档、跨档选房。

  东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户籍所在地街、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资格复核通过的家庭,由产权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分批组织办理入住,具体以产权单位通知为准。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家庭,本次选房结果无效,按照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取消备案资格。

  特别提示:按照《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公租房租金补贴

  1.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2.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其他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负责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释和资格复核工作,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燕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佳源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次配租选房及入住工作。本次配租不设看房环节。

  (一)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公租房、公租补贴资格咨询电话:010-64047711-6311

  配租政策咨询电话:010-64047711-6312/63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公租房选房入住咨询电话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010-88150800/68636205

  北京燕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10-67988720

  北京佳源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8810203351

  首开畅心园、住欣家园、富丽阳光美园项目:010-59396353

  海上海花园项目:010-8716407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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