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园管委会区科委

机构职责

        东城园管委会区科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中关村管委会和本区关于产业园区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组织或参与编制园区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以及新扩展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制定、实施园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

3.负责园区产业促进工作,推动建设重点工程、特色产业基地,服务重大项目落地,落实示范区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调控要求。

4.负责落实国家、北京市和本区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并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协调开展园区创业服务、人才服务、企业服务,优化园区发展环境,调研企业需求,提出政策建议。

5.组织开展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创新能力建设、政府采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军民融合、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促进服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

6.组织开展高新企业认定、高层次人才引进、信息化建设、经济分析、稳增长工作,配合统计部门做好企业入园入统工作。

7.组织开展先行先试政策宣传培训、推广应用和政策扶持工作,协调开展园区公共服务、成果宣传、创新文化建设活动。

8.负责本区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项目管理等工作。

9负责会同并协助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协调园区进驻单位的安全工作。

10.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11.承办区政府及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