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下称《记录报告制度》),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数据质量。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及东城区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相关工作要求,景山街道于4月17日主任办公会的会前学法环节对此进行专项学习。统计所所长柴晓力导读《记录报告制度》,并结合条文对可能造成干预统计工作行为进行举例讲解。
通过此次会前学法活动,进一步加深街道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为街道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专项学习结束后,胡祥富主任要求:一是加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统计。要不断完善统计队伍建设,强化素质培养,坚决杜绝统计调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街道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支持统计部门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二是深化法治宣传,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要加强《统计法实施条例》、《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拓宽统计法治宣传阵地,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水平和工作成效。三是强化统计监督,推动统计法治发展。要着力夯实基层数据质量,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严格数据审核评估,强化现场监督调查,防止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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