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强化统计工作基础,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数据质量。景山街道于6月20日主任办公会的会前学法环节进行《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办法》专项学习。
街道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底线、国家统计局查处的干预统计工作案例等。
统计所负责人孙丽昕从督察工作的目的、形式、对象、程序、内容、方式六个方面解读《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办法》,将文件主旨要义与统计工作相结合,讲述履行法定统计职责,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底线时,着重强调“17个不得”。
专项学习结束后,景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胡祥富对与会人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全面宣传引导,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必须全面、持续、深入地抓好抓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统计法,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工作环境,让统计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二是严格依法统计,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面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对各种统计调查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统计人员素质培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调查队伍。三是提升数据质量,创新统计工作方式方法。一方面要强化数据管控,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规范各专业工作流程,严格数据审核评估,强化现场指导调查;另一方面要结合街道中心工作,科室相关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宣传、统计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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