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城区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要点

日期:2021-03-05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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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城区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加强党对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在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抓牢民生保障重点、深化社会治理创新、补齐社会服务短板,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加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和总体统筹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继续坚持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工委基层党校阵地作用,完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加快推进机关党委换届进程,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落细。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统筹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2、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机制,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标准,分批开展职务与职级晋升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力度,加强关心关爱,做好工会工作。

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之以恒抓作风改作风,推动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严格控制会议、文件数量,全面提升调查研究质量成效,注重到基层一线解决矛盾问题。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精准开展日常监督,保持凡腐必查、惩腐必严高压态势。

4、夯实社区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做强街道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做实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落实全体会议备案制度,推广专项议事制度,丰富议事协商内容,鼓励各街道、社区对发挥作用突出的驻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实施“三级联创”活动“五星级”社区党组织考评,强化社区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五星级”社区党组织开放日活动,搭建展示交流平台。规范使用“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室”支持经费,不断提升社区书记工作室效能。持续开展党建引领楼门院议事会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委(总支)、社区党支部、楼门(院)党支部(小组)衔接配套的党建工作体系。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挖掘一批社区党组织、社区党务工作者、社区党员先进典型,并做好宣传推广。

5、做实“吹哨报到”重点任务。在巩固2020年改革成效的基础上,借助街道工作联席会平台,通过适时召开联席会、制发《任务清单》、发放月度督查表、开展双月调度等措施,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按时保质完成2021年街道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街道突出党建引领、统筹辖区资源、加强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的工作能力,形成全区共同推进新时代街道工作的生动局面。

6、加强统筹,积极履行“幸福东城”建设牵头单位职责。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幸福东城”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主责部门、完成时限和具体工作措施,并纳入区委折子加以贯彻落实。组织各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预案,定期报送工作进度。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按季度对各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各相关责任单位按时保质将“幸福东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7、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聚焦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民政公共服务窗口,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和“三防”“四早”“九严格”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全面压实“四方责任”,确保人员常备、机制顺畅、保障有力。适应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加强防疫物资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健全困难群众精准帮扶体系

8、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和完善低保、低收入、特困、临时、供暖、助学等政策设计。加强各部门政策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强化主动发现,充实完善困难群众数据库。持续推进精准帮扶工作,完成205个困难群众的个案帮扶,增加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有效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管理,落实“七有”“五性”弱有所扶重要指标,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进一步推动实施基层社会救助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街道、困服所的工作督导,加强对社会救助审批程序、资金使用等常态化监督检查。

9、完善儿童福利保护制度。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市级有关工作架构,健全区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施东城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儿童救助保护与福利保障政策衔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落实弃婴、成年后孤儿安置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政策,严格执行困境儿童生活费、医疗费等保障标准,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等。按照“一区一所”目标,推进区级儿童福利机构选址及建设发展。

10、加强孤困儿童关爱服务。配合开展接诉即办和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有关工作。加强困境儿童信息化建设。开展街道儿童督导员和社区儿童主任培训。发挥政府购买儿童类社会组织服务优势。对我区寄养在市属儿童福利等机构的困境儿童,严格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大关爱力度。落实《民法典》要求,规范儿童收养工作。

11、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做好适度提标扩面、“跨省通办”工作落实。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维护残疾人的切身利益。

12、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根据核心区救助管理工作开展特点规律,持续完善救助管理体制机制,认真落实街道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定点联系、强制报告、统计分析等制度。提升救助寻亲效能,强化救助寻亲与源头治理工作,健全联合治理的救助管理服务体系,高质量为核心区内重大政治活动、特殊管控时期做好救助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加强救助托养机构监管。

三、全面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13、加强培训,提升驿站精准服务能力。对驿站运营商进行多维度的跟进指导,从铺摊子、建机构,向增强驿站造血功能、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实现精准服务方向转变。加大能力培训,规范服务标准,建立服务资源库,为开展居家老年人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14、创新模式,加大驿站与社区互通互融。建立社区治理养老服务模式,落实驿站服务责任片区,推进养老服务区域无缝衔接全覆盖,实现“两个场所”(责任片区所属社区、驿站服务场所)、“一个人群”(责任片区覆盖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信息公示率100%。引导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加强与属地社区及周边社区的联系、合作,将驿站负责人纳入居委会下属福利(老龄)委员会成员,与居委会共同走访入户,做好政策宣传,了解老人需求。通过议事协商机制,实现民意收集、了解需求、精准服务、解决问题的闭环流程。

15、加强研究,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与财政、国企等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政策宣传、咨询与服务,通过家庭床位建设、国企系统支持、对口协作对接、卫生系统转型、社会力量补充等方式,多途径推进床位落地,全面提升东城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加大改革动力,推进家庭床位落地,将养老服务机构专业照护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床边,解决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16、健全体系,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坚持严格监管、严肃问责,强化街道属地职责,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过程性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市场监管指标体系,探索政府、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多方联动”的合作监管模式;依托大数据信息平台实施服务过程动态监测,整合分析服务数据,实现“大数据”管理,配合区级养老服务监督电话的满意度回访,做到服务“留痕迹、有记录、可追溯”。加大与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力度,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监管形成合力,切实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各街道要统筹落实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职责,对所发现的机构日常运行重大问题及时协调、督促解决。要对辖区内所有养老驿站每一周,养老机构每一个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各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动、引导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做到全员参与。通过专业化的系统培训,促进护理技能的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护理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17、总结经验,深化推广“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深化居家为老服务,推进朝阳门街道“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2.0版本建设,加大宣传、总结经验,打造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东城模式”,全面推行,形成东城品牌、打造东城亮点。

18、提高效能,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坚持严定标准、严把质量,提高准入门槛,完善退出机制,明确禁止条款,建立失信体系,确保养老服务市场有序、良性发展;建立运营商退出后建设补贴资金追回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服务效能。坚持严格监管、严肃问责,强化街道属地职责,加强养老服务过程性监管。

19、落实政策,满足基本服务对象服务需求。继续深化落实老年人津补贴、困境家庭入住机构补贴、独居老人巡视探访、困难群体适老化改造等保障政策,满足基本服务对象服务需求。

20、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区级养老服务指导服务中心统筹指导作用,整合市、区养老服务资源,健全完善区级服务资源库,加大能力培训,规范服务标准,为居家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履行好街道养老管理中心的指导、监管、服务职能,聚焦老年人服务需求,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深层次研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成立区级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整合养老服务行业资源,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协会调查研究、资源整合、行业管理、异议调处等职能,增强养老服务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21、完成第十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区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加强宣传动员和分类指导,严格政治标准、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换届纪律、严格风险防控,做好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选举居民代表、制定选举办法、提名确定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等各项工作。5月底前完成全部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选优配强社区班子,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基层基础。

22、完善社区治理体系。以社区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提高居民的组织化程度,健全共建共治、治安和调解、公共卫生、社会福利(老龄工作)、文体教育、环境物业六个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培育发展精准对接各下属委员会工作的社区社会组织,统筹发挥社区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推动社区治理向楼门院延伸,以创建“三无”小区服务管理市级示范点为抓手,匹配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组织体系、促进共建共治、提升自治活力、优化服务项目,解决一批居民“家门口”难题,补齐社区治理和疫情常态化防控中的短板弱项。

23、实施“五力引航”社区治理能力提升计划。研究制定《社区治理“五力”指标体系》,从协商力、培育力、行动力、创新力和合作力五个维度,开展社区治理能力水平自我评价,查找短板弱项,“对症下药”开展能力提升。适时组织召开“五力引航”计划推进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街道工作经验。指导建立社区治理“五力提升”项目库,按照“依问题定项目、用协商找方法、以实践促能力”的思路,从小区治理、垃圾分类、平安社区建设、重点人群服务等问题入手,采取“组合拳”式的整合解决方案,探索建立前期议事协商--中期实施参与--后期总结评价的“全周期”社区治理难题解决路径。

24、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按全市工作安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加基层社会治理奖项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基层社会治理良好氛围。举办第三届“社区邻里节”,经常性开展社区邻里互助活动,有效促进邻里和谐。贯彻落实《北京市社区工作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社区工作任务清单管理,持续规范社区机构挂牌、社区出具证明、社区填报表格,防止社区“层层加码”反弹回潮。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动员工作,创建3个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动员发动试点社区(小区),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宣传引导、动员发动、奖励激励、提醒处罚、社会组织参与等制度机制,引导居民自觉进行家庭源头分类,不断提高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质量。

25、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继续推进社区开放式服务空间试点工作,新建8个市级试点,以空间改造升级为抓手,完善“综合窗口”设置,健全社区服务全响应机制,打造具有实用性和吸引力的开放式综合服务活动空间。加强“社区之家”规范化建设,打造3个“社区之家”市级示范点,完善“社区之家”良性运行机制,开展辖区共建服务需求和服务资源摸底,对已建成“社区之家”项目开展清理规范提升,激励引导辖区更多社会单位开放共享服务资源,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提升社区治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社区微信公众号的日常使用管理,搭建居民议事网络化参与平台。

五、培育发展多元治理主体

26、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体系。深化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发挥登记审批入口调节作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意见》,推进部门协同,提高监管合力。加强风险防范和日常监管,加强和改进年检、评估等工作。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27、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机制。贯彻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深化社会组织信用承诺和诚信教育,建立联合惩戒制度,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推进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建设,探索社会组织信用积分管理。

28、有序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监管工作。严把社会组织登记质量关,加强对章程中党建内容的审核、加强对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和背景核查。对申请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要更加突出代表性和覆盖面,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更加突出专业性和服务性。进一步清理整顿休眠社会组织,健全退出机制。

29、强化社会组织责任意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要求社会组织履行重大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将社会组织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作为年检考评的参考依据,并与“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体系”挂钩。

30、深化三级社会组织发展平台体系建设。制定东城区街道级平台运营指南。制定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细则、社区社会组织星级评定标准及考核细则。搭建交流平台,提供赋能培力,加强公益人才培养力度。

31、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引入社会资源,丰富社区公益多元素。开展公益创投、提案大赛、微心愿等项目,挖掘第二代公益人。开展星级社区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力争实现每个社区不少于2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32、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社会组织服务供给目录。对东城区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服务领域、服务成效等内容开展调查,梳理并形成社会组织服务供给目录。

33、擦亮“东城社工”队伍建设品牌。坚持培训育人、制度管人和品牌塑人,真正做到“东城社工,名副其实”。开展社区工作者“头雁计划”、居委会委员任职培训、社区服务站全能社工培训、“优才计划”试点,做好队伍分类培养;研究制定《东城区社区工作者辞职辞退办法》,指导街道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补充协议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深挖“东城社工”品牌内涵,建设社会工作站、社工实践基地,创新百雁讲坛、“雁留声”、“展翼社”、“优才工坊”等品牌,鼓励街道总结和创新队伍建设经验,加大对优秀社工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力度。

3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和营造环境,在巩固现有机制和阵地基础上,指导街道结合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活力社区”小程序等打造新型社会动员平台,探索新型社会动员机制;指导街道、社区学习《北京市基层社会动员工作指引》,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动员能力;指导街道社区围绕中心工作,聚焦社会治理,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实现政府工作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更多具有东城特色的社会动员品牌。

35、持续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突出政策落实、机制创新和宣传引导,宣传贯彻《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规范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做好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推出一批社区治理、养老助残、扶贫济困等重点领域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完善志愿服务回馈机制,鼓励街道社区实施服务积分、时间银行等激励措施;指导街道开展志愿者培训工作;开展“学雷锋纪念日”和“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志愿精神的影响力、感召力。

六、改善基本社会服务供给

36、加强婚姻登记服务。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依据北京市民政局修订《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优化结婚离婚办理流程。巩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和提升婚姻登记处执法服务的能力及水平。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继续推进婚姻档案电子补录工作,完善婚姻状况信息库。持续推进婚俗改革与和谐家庭建设,拓展婚姻家庭服务范围,推广个性化“云”颁证服务形式。落实小客车指标配置婚姻信息审核机制,开展对新能源轿车申请人进行婚姻信息核验工作。巩固与东城区妇儿工委、东城区卫健委协作,做好“婚登婚检一站式”工作。

37、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进一步优化完善见义勇为认定等决策机制。加强见义勇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做好第三届“北京市见义勇为宣传月活动”。积极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帮扶救助和体检工作。

38、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加大殡葬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祭扫新风。深化殡葬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做好无业人员丧葬补贴审核工作。

39、做好行政区划工作。落实《北京市街道办事处设立标准(试行)》标准,加强区行政区划工作的研究。强化区、街道界线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做好日常界线界桩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40、创新慈善宣传。围绕开展的“慈善北京”等品牌,整合慈善宣传资源,打造线上线下全方位慈善宣传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方便快捷、形式多样、互动交流的优势,推出一批适应时代、贴近生活、制作精良慈善宣传品。充分利用就近、方便宣传窗口及公益广告、新媒体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宣传推介一批精品慈善项目,不断提升慈善事业在全区民众中的感召力和公信力。

41、做实慈善救助。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慈善救助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我区慈善救助。壮大依托区慈善协会设立的慈善救助专项基金规模,建立政府救助为主导、慈善再救助为补充的政社联动模式,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急难性、临时性困难。

42、严格慈善捐赠监管。加强民政部门慈善工作力量,强化部门合作、部门协调,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对欺诈、骗捐、侵占慈善财产等行为的处罚,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43、指导社会捐赠工作。研究新时期社会捐赠规律特点,设立一批具有社会吸引力的慈善捐赠项目,不断提升社会捐赠能力和水平。推进慈善超市建设,以社会化为导向,运用市场机制创新慈善超市发展。

44、进一步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2021年新建不少于7个街道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聚焦社区和谐、特殊群众、突发事件和队伍建设,发挥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作用,广泛开展心理知识宣传普及、团体活动、个体指导、应急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心态评估等工作;加强社会心理人才培养;做好社会心态监测与分析、社会心理服务课题调研和经验总结宣传,通过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5、推进福利企业改革。顺应改革发展需要,重点推进东城福利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协会和崇文福利企业公司的注销工作。

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保障能力

46、加大法治建设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全面落实《民法典》新要求;坚持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对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律进社区”、“以案释法”等活动;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将民政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

47、丰富行政执法手段。不断完善执法装备;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协同机制,不断提升联合执法效能;加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执法;固化实践成果,严防违法问题反弹。

48、加强政务公开和舆论引导能力。通过政务公开权清单梳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办件能力。创新新闻宣传方式方法,发挥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平台作用。加强媒体沟通,借助、利用好宣传主阵地和专业资源,搭建好全媒体传播方式。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提升舆论引导、舆情监测与处置能力。

49、加强信访工作。加强信访风险研判、预警和防范,推进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不断提升“12345”反馈率、解决率、满意率。落实领导包案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加大对12345热线和信访渠道群众诉求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做好积案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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