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数量:1个行政执法主体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岗位情况表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核定人数 | 岗位类别 | 所属主体 | 状态 |
1 | 区级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 | 2 | A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2 | 区级建筑市场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 | 2 | A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3 | 区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业务承办岗 | 6 | A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4 | 区级建筑市场与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综合执法审查决定岗 | 1 | A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5 | 区级公有住房出售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承办岗 | 1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6 | 区级房产测绘成果审核承办岗 | 1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7 | 区级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级普通地下室备案承办岗 | 1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8 | 区级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建设方案备案承办岗 | 1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9 | 区级房屋拆迁许可延期及项目转让业务承办岗 | 1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10 | 区级物业项目备案及变更承办岗 | 2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11 | 区级夜间建筑施工许可承办岗 | 1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12 | 区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承办岗 | 2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13 | 区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承办岗 | 2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14 | 区级招标业务承办岗 | 2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15 | 区级房屋市场综合执法审查承办岗 | 2 | A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16 | 房地产及建筑企业资质审核承办岗 | 1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17 | 区级建筑起重机械及附着式脚手架使用登记备案承办岗 | 1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18 | 区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承办岗 | 2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19 | 区级商品房预售许可初审及经纪机构备案承办岗 | 1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20 | 区级保障房管理业务承办岗 | 2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21 | 区级房屋市场综合执法审查决定岗 | 1 | A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22 | 区级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承办岗 | 1 | B类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在岗 |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具有行政执法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的科室和部门全员参与行政执法。全委共计11个科室和部门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权,投入执法人员90人。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一)行政许可类: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延期,24件;
2.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未接到此事项申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变更,377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及变更,278件;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9件;
6二级建造师注册及变更初审,577件;
7、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续期初审,933件。
(二)行政裁决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对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进行裁决,1件。
(三)行政确认类: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104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全委A类岗位14人,执法检查量5740件,人均执法检查量为410件,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指标。
六、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情况
作出行政处罚529件,其中一般处罚111件,简易处罚418件,罚没款总额3247572.58元。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我委2023年受理来信449 件,均经依法分类处理。其中行政事项46件,占来信总量的10.24%。
房屋市场管理科13件,行管处12件,保障房建设管理科5件,住房保障管理科4件,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科4件,住保中心4件,拆迁管理科2件,直管公房管理科2件,老旧小区整治专班2件,征收办2件,工程建设管理科2件,行政审批科1件,物业管理科1件。信访诉求经委信访科甄别属于行政事项的,进入行政程序后,承办科室在调查处理出具行政事项答复意见书时都能为其提供明确的司法救济途径。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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