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花市南里富贵园物业服务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 9111010179758548X7 |
法定代表人: | 潘品毅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建法罚(东建)字[2023]第510094号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3年10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对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花市南里富贵园物业服务中心服务的的富贵园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约谈询问,该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花市南里富贵园物业服务中心在北京市东城区富贵园项目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对业主不良行为劝阻报告无效后,未按规定报告行政执法机关。该行为已在整改期限内改正,未造成实际后果。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并且遵守下列规定:(四)对违法建设、违规出租房屋、私拉电线、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 的规定,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未遵守相关规定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9800B010责令改正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警告,处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 处6000.00元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22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信息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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