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国瑞城物业服务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 91110101797585463L |
法定代表人: | 潘品毅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建法罚(东建)字[2023] 第510021号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查明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4月21日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对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国瑞城小区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约谈询问,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国瑞城小区项目,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未遵守相关规定。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并且遵守下列规定:(二)及时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四)对违法建设、私拉电线、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规定,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未遵守相关规定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七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国瑞城物业服务中心警告,处 7000.00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6-26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信息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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