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泓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 91110101096277505K |
法定代表人: | 陈亚非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建法罚(东建)字[2023]第510050号 |
处罚依据: | 北京泓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接受出租人委托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核对房源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确保房源以及信息真实、准确;”的规定,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住房租赁企业、以自有住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二)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不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的规定及《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71300B030“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可处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可处八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北京泓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做出四万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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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7月17日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7月1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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