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号 | C1671300 | |
职权名称 | 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东建)字[2023]第510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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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北京紫燕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房源信息中的户型、户型图、房源描述等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张某某是直接责任人,违反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 |
违法依据 | 名称 |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 |
条号 | 三十三 | |
款号 | 。 | |
项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住房租赁企业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应当真实、准确,同时注明企业信息和发布房源信息的从业人员信息;对已成交的房源,应当即时撤销发布信息。 | |
处罚依据 | 名称 |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 |
条号 | 六十九 | |
款号 | 一 | |
项号 | 二 | |
具体规定内容 | 住房租赁企业、以自有住房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二)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不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 | |
自然人名称 | 张某 | |
处罚结果 | 处伍仟元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6月1日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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