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法罚(东建)字[2023]第510018号关于对汪某的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2023-06-07 15:46    来源:东城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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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汪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建法罚(东建)字[2023]第510018

处罚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43700B010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汪某改正该行为,给予其本人警告,处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6-1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信息发布时间: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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