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法罚(东建)字[2023]第510015-1号关于对张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2023-06-01 10:15    来源:东城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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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某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建法罚(东建)字[2023]第510015-1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C1613900B010号给予你本人处单位罚款的7.5%罚款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1374.0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5-23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信息发布时间:

20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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