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某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 | |
法定代表人: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建法罚(东建)字[2023]第510015-1号 |
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C1613900B010号给予你本人处单位罚款的7.5%罚款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1374.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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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5-23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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