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稳定的园林绿地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借鉴2019年的园林绿地养护监管模式,2020年将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日检查、月通报、季汇总、年总评”的检查评价形式,对全区绿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强化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时间
暂定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东城区各类型绿地。具体如下:
市属专业绿地总面积268.18公顷。其中, 天坛公园202.99公顷、中山公园21.82公顷、劳动人民文化宫19.35公顷、东单公园4.17公顷、长安街沿线及建国门桥区绿地等19.85公顷。
区属专业绿地总面积450公顷,主要包括区属公园、二环路沿线、主要大街绿地、道路绿地、河岸绿地等。其中,绿化一队管护面积124.66公顷,绿化二队及其它单位管护面积131.41公顷,地坛、龙潭等8个公园管理处管护面积193.93公顷。
各街道办事处、居住区、社会单位等负责养护管理的绿地56.33公顷。
三、检查标准
(一)依照《北京市绿化条例》、《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DB11T213-2014)》、《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试行)》等相关条例规范及其质量标准。
(二)专业绿地按照其等级评定情况,严格按照特级、一级、二级养护质量标准执行。
(三)街道自管绿地、居住区绿地、社会单位绿地中已经参与等级评定的,执行相应级别的养护质量标准;未参与等级评定的,主要大街及重点区域绿地应符合一级养护质量标准,其它绿地应符合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四、检查周期
(一)专业绿地:每个自然月主干道路、重点地段(见附件3)检查不少于2遍;特级、一级绿地(见附件2)检查不少于2遍;其它绿地检查不少于1遍。
(二)街道及社会单位绿地:每个自然月主要街巷(见附件3)、重点区域检查每个街道至少一遍;其它区域两个月检查一遍。
(三)辖区公园:每个季度检查不少于2遍。
(四)根据每个月的季节性与临时性工作安排等情况调整检查频率。
五、检查内容
(一)绿地养护监督检查
1.专业绿地:主要检查绿地完整性、覆盖率、生长势、花灌木及树木修剪、缺株、病虫害、绿地卫生、园林设施、侵占绿地、古树保护等内容。
2.街道及社会单位绿地:检查绿地完整性、花灌木及树木修剪、缺株、病虫害、侵占绿地等内容。
3.辖区公园:主要检查绿地完整性、覆盖率、生长势、花灌木及树木修剪、缺株、病虫害、绿地卫生、园林设施、侵占绿地及湿地现象、湿地植被破坏等。
4.第三方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应对不同时期、不同季节、绿地位置不同,要针对性的加强检查。除日常检查工作之外,第三方机构按照区园林绿化局的要求进行临时性专项监督检查。
(二)行业安全监督巡查
第三方机构在进行养护技术检查的同时对养护作业的工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检查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特种人员上岗资格情况、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作业环节等。
六、问题处理
(一)日检查
1.区园林绿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日对绿化养护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人员为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时填写《日巡护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定位、说明、拍照或摄像,每月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反馈区园林绿化局。
2.第三方机构遇紧急问题(如树枝折杈、险树、大规模病虫害等),需检查当日通过微信或电话形式反映,以便及时处理,同时此问题纳入月报汇总。
3.区园林绿化局对第三方机构每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筛选后,实施专项督办,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要求限期整改,第三方机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二)月通报
以自然月为周期,第三方机构每月30日汇总本月检查问题与上月整改复查情况形成养护管理工作报告,反馈区园林绿化局。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本月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检查路线及地点等;
2.本月全区绿地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3.存在的问题:按照《监理检查复查统计报送细则》(附件4)要求,将本月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上月整改情况进行数据梳理、归类并上报。
4.整改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对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5.对下月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三)季汇总
第三方机构对一个季度的检查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报告,反馈区园林绿化局。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本季度全区绿地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2.本季度主要存在问题,并将本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数据梳理、分门别类、统筹分析;
3.整改建议: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季度特点与本季度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4.对下季度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
(四)年总评
第三方机构汇总全年绿地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反馈区园林绿化局。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全年总体检查情况;
2.本年度全区绿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亮点工作和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情况等;
3.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及分析;
4.工作建议:对全年绿地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制定下一年度绿地管理工作计划。
5.对全年检查出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行总结和梳理,形成专题报告,提供给区园林绿化局。
(五)处理流程
第三方机构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到区园林绿化局,经园林管理科筛选后实施专项督办,逐案下达整改督办单,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第三方机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未按时处理的案件由相应责任科室协调督办,即专业绿地问题由园林管理科协调督办;非专业绿地问题由局绿化科和资源保护科协调督办。
七、园林绿化专业培训
第三方机构应根据季节性和日常检查问题等因素综合分析并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专业培训,全年不少于4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园林绿化技术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外出学习培训等。
八、工作要求
一是第三方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个管理环节;二是监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职称或职业资格,并做到持证上岗;三是定期组织例会,综合巡查整改情况、植物季节性养护特点及其他管理工作要求,专题讲评养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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