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城区委区政府、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工作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医疗保障领域监督检查职责,提升行政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依照我局职权并结合辖区特点,我局制定2024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检查主体:东城区医疗保障局
检查对象: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管理对象基数:120
检查比例: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
检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2.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对辖区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检查主体:东城区医疗保障局
检查对象:辖区定点零售药店
管理对象基数:79
检查比例:辖区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
检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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