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基石拓达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出版、发布、传播《未成年人保护法》五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未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基石拓达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C7AGF84C
法定代表人:石*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东)文执罚〔2023〕第000090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26
处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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