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
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执法检查主体——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三定方案”所列职责,东城区文化和旅旅局负责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依规组织查处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按规定对本区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区文旅局负有依法对前述市场、行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职权,现阶段,具体工作由文旅局所属东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执法大队“三定方案”尚未公布,现仍按原东城区文化委员会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所列职责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二、检查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的检查职权,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一)日常检查
依法对辖区内文化经营场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辖区所有文化经营场所的检查覆盖率达到200%,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文化市场的分级管理,将检查中经常出现问题的场所加入“黑名单”,进行高频次高密度的执法检查,杜绝问题反复出现。此外,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保障工作期间,在日常检查基础上,强化执法行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确保市场稳定。
(二)联合执法检查
结合工作实际,在遇到有必要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的案、事件中,联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发挥多部门优势,弥补文化综合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状况,提升执法效能。
(三)“双随机”抽查
按照“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在每次抽查前,采取抽签的方式在被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根据市区两级公布的适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布执法检查结果。
三、管理对象基数及对应检查比例
(一)管理对象基数
现阶段,区文旅局监管台账中在经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计383家,其中文化娱乐场所114家、出版物经营单位116家、印刷复制企业21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使用单位66家、互联网经营单位66家。此外,对辖区53家普登不可移动文物负有检查职责(不在“双随机”抽查之列)。
(二)检查对象比例
对于日常检查,对辖区所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53家铺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检查覆盖率达到200%,并在此基础上,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开展分级管理,将检查中经常出现问题的场所加入“黑名单”,进行高频次高密度的执法检查,杜绝问题反复出现。其中,“蓝色”企业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黄色”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红色”企业每月至少检查1次。
对于“双随机”抽查,原则上,至少每两月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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