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日期:2023-03-21 09:14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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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始终坚持以国家卫生健康、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圆满完成2023年行政执法任务,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落实,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对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执法检查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

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对象:辖区公共场所单位

管理对象基数:1667

检查比例:≥5%   

检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检查项目:见卫生健康相关检查单及检查标准、检查项目(事项)

二、对辖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执法检查

法律依据:《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对象:辖区二次供水单位

管理对象基数:917

检查比例:≥5%   

检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检查项目:见卫生健康相关检查单及检查标准、检查项目(事项)

三、对辖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学校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执法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

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对象:依法批准设立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  

管理对象基数:192

检查比例:≥5%   

检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检查项目:见卫生健康相关检查单及检查标准、检查项目(事项)

四、对辖区传染病消毒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的检查;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的检查;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检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

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对象: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管理对象基数:465

检查比例:≥5%   

检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检查项目:见卫生健康相关检查单及检查标准、检查项目(事项)

五、对辖区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放射卫生、职业健康执法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

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对象:放射诊疗机构,涉及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管理对象基数:147(放射卫生)、27 (职业卫生)

检查比例:≥5%   

检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检查项目:见卫生健康相关检查单及检查标准、检查项目(事项)

六、对辖区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医师依法执业的检查、护士依法执业的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检查、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检查、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执业活动的检查、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检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对象:辖区医疗卫生机构

管理对象基数:456

检查比例:≥5%   

检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检查项目:见卫生健康相关检查单及检查标准、检查项目(事项)

七、对辖区母婴保健工作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

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对象:辖区开展母婴保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管理对象基数:14

检查比例:≥5%   

检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检查项目:见卫生健康相关检查单及检查标准、检查项目(事项)

、动物诊疗行业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诊疗活动情况及执业兽医师的执业行为开展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

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对象:辖区动物诊疗机构

检查方式:日常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结合

管理对象基数:21

检查比例:日常检查全年覆盖率400%、本部门双随机抽取比例平均每月8.3%(1-12月)、跨部门双随机抽取比例平均每月50%(4-11月)

检查项目:见动物卫生相关检查单及检查标准、检查项目(事项)

、兽药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对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经营行为开展检查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对象:辖区兽药经营企业

检查方式:日常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结合

管理对象基数:1

检查比例:本部门双随机全年抽取1户次、跨部门双随机全年抽取4户次(4-11月)

检查项目:见动物卫生相关检查单及检查标准、检查项目(事项)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对宠物饲料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开展检查

法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宠物饲料管理办法》

检查主体: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检查对象:辖区宠物饲料经营单位

检查方式:日常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结合

管理对象基数:26

检查比例:日常检查全年覆盖率100%

检查项目:见动物卫生相关检查单及检查标准、检查项目(事项)

以上为我委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或辖区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我委将适时予以调整。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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